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,切实调动广大教师教学和育人的积极性,创造适合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环境,不断提高教育质量,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,充分发挥榜样力量,经学校研究决定,评选北集坡一中立德树人标兵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推选时间:2019年10月底前完成
二、立德树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殷士强
副组长:安 杰 张连庆 唐广忠 刘明涛 苏传民
成 员:王孝明 郭树斌 尚随峰 张 莉 张志江 肖学淼
王 雪 王科国 李广勇
三、推选比例及名额分配
按照育人为本基本制度的落实成效以及教学质量、创新教育效果、学生满意度等要素分配,以年级为单位推荐,每年级推荐一人。
四、申报人员范围和条件
(一)推荐条件
1.坚持有理想信念、道德情操、扎实学识、仁爱之心,自觉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,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,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,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,在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等方面能够起示范带头作用。
2.认真落实全员育人导师制等育人为本基本制度,在备课、课堂教学、学生评价、家校沟通等各个环节,均能体现育人为先导向,学科育人成效显著,并有相应成果。
3.教学理念和方法先进,教育质量领先,呈现出“轻负担、高质量”特点;在课程研发、教学研究等方面成果丰硕;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有实践、有成果,学生喜欢、同行认同、家长满意。
4.从事一线教学、育人工作2年以上,日常承担工作量必须达到学校标准工作量;担任班主任、育人导师或从事学生管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。
五、推选程序
(一)实施方案制定、审核与通过
学校制定在征集广大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,制定学校实施方案,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,方可公布实施。
(二)名额分配:确定拟推荐的初步人选
学校将成立不少于9人的推选工作小组和不少于4人推选监督小组。推选的所有数据,全程接受所有参评人员和全体教师的质询,审核无误,将拟推荐的初步人选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六、考核和管理
(一)任期与管理
立德树人标兵实行任期制,动态管理,每届任期1年。期间担任教学、育人工作,并积极进取,主动承担教改任务,且教师认可度高,经认定可连任一届,但最多不超过两届。任满两届的须重新参加推荐、评选。
(二)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
立德树人标兵在任期内每年指导2名以上青年教师。自觉承担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交给的骨干教师巡回授课、教研及教师培训、育人课程开发等有关工作任务。
(三)违规行为处理
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,自发生之日的下月起,不再按立德树人标兵管理,县教育局将证书收回并上交市教育局:
1.不再主要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和育人工作的;
2.不再担任育人导师的;
3.违背师德考核有关规定,从事有偿家教等造成不良影响的;
4.其他原因不宜再作为立德树人标兵管理的。
七、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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