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落实教育局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,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原则,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“隐患险于明火,防范胜于救灾,责任重于泰山”的安全意识,不断提高学校处置学生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,特制订本应急预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实验室是学校教学工作使用和保管仪器设备、危险品的要害部位,各类具有易燃、易爆、氧化、剧毒、放射性物质和贵重仪器设备,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,稍有不慎,即能引起人身伤亡事故和对社会造成危害。为此,除了对实验室进行必要的技术预防,还必须保障实验操作中师生的安全,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,防范安全事故发生,对因该部位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和灾害性事故的发生,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,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,确保实验室在发生事故后,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,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。
二、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
1.成立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:
组 长:殷士强
副组长:安 杰 张连庆 唐广忠 苏传民 刘明涛 王孝明
成 员:周继昌 郭树斌 张志江 王 雪 王科国 肖学淼
李广勇 杨 波 尚随峰 刘海鸣 各班班主任
办公室联系电话:****
二、应急原则
1.先救治,后处理
2.先制止,后教育
3.先处理,后报告
三、注意事项:
1.实验物品要摆放规范;
2.在学生操作之前,要明确要求及示范正确的操作程序;
3.对一些危险物品要向学生重点强调其危害使用的注意事项,做好安全教育工作。
四、应急措施
1.实验室内严禁吸烟,使用一切加热工具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是否关上自来水和切断电源。
2.转移、分装或使用易燃性液体,溶解其他物质时,附近不能有明火。若需点火,应先进行排风,使可燃性蒸汽排出。
3.用剩的钠、钾、白磷等易燃物和氧化剂KMnO4.KClO3.Na2O2等极易燃易挥发的有机物不可随便丢弃,防止发生火灾。
4.一旦发生火灾,一定要迅速而冷静地首先切断火源和电源,并尽快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。水和沙土是最常用的灭火材料。
5.发生火灾报警程序:
①任课教师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,同时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。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。
②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(电话119),报告内容为:“发生火灾,请迅速前来扑救”,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。
③学校领导在向政府、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,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。
6.明确分工:
①参加人员:在消防车到来之前,学校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。
②消防车到来之后,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。
③使用器具:灭火器、水桶、脸盆、水浸的棉被等。
④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,原则是“先救人,后救物”。
⑤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,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。
7.注意事项:
①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,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。
②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,如是电源引起,应立即切断电源。
③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,边报警。
④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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